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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房产证将合一办证将省2/3的时间
发布时间:2007-03-16 00:00:00

国土、房产证将合一办证将省2/3的时间
《大中华地产》RE.ICXO.COM(日期:2007-03-16)


不动产登记改革一触即发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8日提请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的物权法草案内如是提出。
    对于市民来说,一个利好的消息:从此以后,办理房产证的手续将化繁为简,不再需要跑国土、房管等多个部门。
    此前,传闻武汉市国土与房产局合并,政府的这个举措使物权法草案有了顺利实施的空间。
草案明确登记机构义务
    在8日提请的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的物权法草案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无疑是一个最受关注的焦点。
    根据目前法律的规定,办理转让和抵押的登记机构有十几个部门,“既导致重复登记、资料分散、资源浪费、当事人负担增加等问题,又不利于登记制度的健全。”
    所以,此次在审议物权法草案时,一些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提出了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的意见,“尽量节省当事人时间,减轻当事人的负担”的理由得到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的采纳。
    此外,草案还根据权责平衡的原则,明确了登记机构的义务:“因登记错误,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登记机构应承担赔偿责任。登记机构赔偿后,可向造成登记错误的人追偿。”

    同时,草案规定,不动产登记费按件收取,不得按照不动产的面积、体积或者价款的比例收取。具体收费标准由国务院有关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规定。

国土、房产证或将合一
    此前,国土房产局将合并的消息已满城风雨,两部门任命同一局长的公示也快到定夺的时间。如果合并成真,就意味着,市民以后办理房产证和土地证只需跑一个部门。
此刻,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作为新规在草案中被提出,难免使人联想,武汉是否已提前为不动产统一登记做准备?
    武汉市房地产管理局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说,国土局与房产局合一并非新鲜事,两证合一也并非新事物,“在上海早就开始实施,武汉也是借鉴这种先进的管理模式。”
相关部门负责人透露,等到成立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房产和土地将不再分属两个部门,市民买房交税费、办“两证”在一个部门即可办理。
    “这将迈出武汉不动产统一登记改革的第一步”,武汉青年国民经济研究所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王涛表示,目前在厦门、重庆、南京、天津等地已经实现了“两证合一”,“省时又方便,被全国提倡是迟早的事情。”
统一办证省时省心
    一般而言,《房地产权证》就等于房产证+土地使用证,但全国很多地方的《房地产权证》却并非如此,因为这些城市的房产局和国土局并未成立统一的国土资源房产局,导致《房地产权证》只能作为房产的合法证明而不能证明国土使用权利的尴尬。“值得说明的一点是,只要你手中拥有《房地产权证》,不管你是否有《国有土地使用证》,目前并不会对你的房产所有权带来实质影响。”王涛说,这种尴尬估计会在不久的将来消失,因为两局合并是大势所趋。
    在他看来,合并后,购房者办证将“至少节约2/3的时间”。
    目前,武汉市购房者办理房产“两证”,虽然所提供的材料几乎相同,却必须跑房产局和土地局两个地方,各自要等上几天。由于历史遗留问题,该市还有近10万套“老房子”尚未办证。
    昨日,武汉市房地产管理局相关部门负责人对记者表示,《物权法》只是提出了草案,且其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的规定已提供了一种解决办证时间较长的办法,“一旦草案获批,房产与国土局合一,将为武汉市‘两证合一’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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