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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将传统村落改造成乡村度假综合体?
发布时间:2017-06-16 10:54:08

一、核心理念

 

一个乡村就是一个野奢度假综合体。

 

通过乡村闲置农宅的统一收租,并进行整体改造与度假化利用,将村落打造成为高品质的乡村旅游度假区,并塑造特色乡村度假品牌,这就是特色小镇的核心。那么,如何才能实现将传统村落改造成乡村度假综合体?新盛唐集团为大家详细分析其中的原因,希望大家可以参考!

 

 

 

二、村落特征

 

1. 村落生态优良

与传统旅游不同,度假乡居模式对于乡村区位交通的要求较低,往往选择较为偏僻的村落。这种村落生态优良,环境幽静,最重要的是原生态的乡村味道浓郁,这种天然的、低碳环保、保存良好的乡土气息恰恰是度假乡居模式开发的重要载体。

 

2.房屋空置率高

部分房屋空置是度假乡居模式开发的重要条件。闲置的农宅减少了项目前期的工作程度,容易进行资产流转,并易于对房屋进行改造升级。因此,度假乡居模式一般选取“空心村”或新村搬迁之后的废弃旧村,既避免了闲置资源的浪费,又使得偏僻无人居住的古村落焕发出新的生机。

 

3.建筑风貌良好

度假乡居模式要求村落民居建筑多为传统老院落,风貌特色突出,由砖石或木头等乡土材质砌筑而成的建筑更能彰显乡村的质朴乡土气息,而且建筑外貌、结构等保存完整,具有较高的改造价值,便于构建与城市现代化建筑风格形成强烈的反差的度假模式。

 

三、模式要点

 

1.闲置农宅整体打造

将闲置农宅集中,进行整体打造,由村集体对村内空置民宅统一租赁回收,通过引入外来企业资本或自筹资金,进行整体度假化改造,构建具有一定规模的度假区域。

 

2.高端度假品牌塑造

对于闲置农宅的改造要求文化性、乡土性与品质感兼顾,追求外旧内新、外朴质内奢华的效果,塑造独立的度假品牌。

 

3.村民参与方式营造

度假乡居模式,根植于乡村生活,村民的参与必不可少,可通过探索村民房产、土地入股,或返聘村民为度假村(区)员工等多种方式,促进村民就地就业,激发村民参与乡村旅游的热情,实现社区居民的持续参与。

 

四、规范开发方式——整合开发,乡土时尚结合

 

1.开发主体

 

(1)村集体统一整合开发

村集体通过自筹资金的形式,将村里闲置的农宅流转过来,进行统一的整合开发。保留农宅外观,对内部进行装修改造,满足高端度假需求。如密云古北口北台乡居农宅专业合作社由村里12人发起成立,成员出资总额52.7万元,对村里闲置资产进行统一开发和经营管理。

 

(2)村集体与专业旅游公司共同开发

村集体通过引入外来资金的形式,与专业的旅游开发公司合作,对村里的闲置资产进行统一的整合开发。这种开发形式解决了资金的问题,并且开发建设相对专业,能够更好的把握市场需求,有针对性的开发产品。村集体可与专业旅游公司组成旅游合作社,通过合作社负责资源整合和统一开发。如密云山里寒舍,由北京北庄旅游开发公司和村集体共同成立北庄镇干峪沟旅游合作社,合作社为合作开发(股东单位)单位,负责资源整合、开发及提供配套服务。

 

2.开发要点

 

(1)乡味保留与展现,最大程度展现乡村风貌

建筑材质乡土化:度假乡居的改造讲求文化性、乡土性,外表古朴陈旧,与周围环境融为一体,不突兀,不张扬。改造过程中最大限度地使用当地材质,如石材、木料、稻草等,尽力呈现传统民居形态,营造浓郁的乡味建筑,才是特色小镇应该具有的本质特征。

旅游体验乡土化:旅游体验虽是度假乡居的软性资源,却涉及深入内心的情感反馈。在旅游体验活动的开发中,要最大限度的利用村落中的乡土资源,如农田、果园、乡村家禽等小动物,以及生产生活工具、场景等,配套现代休闲理念,形成极具乡土性的乡村体验产品,提升游客的度假情致。

 

(2)高端品质度假,最大程度提供舒适奢华体验

满足度假功能,是度假乡居模式的重要特征,也是乡村旅游升级的重要表现。在追求乡土、质朴的同时,兼顾度假的品质与舒适。外旧内新、外朴质内奢华的反差组合,更营造出独特的度假体验。

 

 

五、专业管理方式——资产运营管理

 

1.运营主体

 

(1)专业运营管理公司

在对闲置资产进行统一整理和开发的基础上,可以引进专业的酒店运营管理公司进行运营管理。这类公司对酒店有着专业的运营管理理念,可以有效、专业的管理乡村酒店,以获取相应的收益。如山里寒舍专门引入了马来西亚雪邦黄金海岸酒店管理公司对其进行日常管理和运营。

 

(2)村集体统一运营管理

村集体可以通过合作社的形式,对度假乡居进行统一经营管理。由合作社统一进行结算,统一分配客源,在利益分配上以逐年递增的形式,为入社的闲置农宅合作社农户分配红利和租金,从而防止恶性竞争。

 

2.运营要点

 

(1)全力塑造度假品牌

运营管理过程中,有意识地进行度假品牌培育和塑造,力求以成功特色的项目开发,打造乡村旅游度假品牌,以完善的运营管理,塑造品牌,并逐渐实现品牌延伸和品牌输出,在一定区域内进行品牌复制。

 

(2)充分调动农民积极性

一方面,让农民充分参与其中。优先考虑本地现有居民以及返乡居民就业,并积极组织农民培训,调动农民的积极性;项目开发充分利用乡村现有资源,在力求不改变居民生产生活方式的基础上,为农民带来收益。

另一方面,让农民真正获得收益。从农民角度出发,制定切实能够满足农民利益的相关政策,进而激发农民参与旅游开发的热情。

 

六、三方效益共赢——乡村效益升级

 

1.投资开发商——经济效益与品牌效益

 

度假乡居的成功开发建设,一方面可以获得应的经济回报,另一方面,随着项目的投资、开发、运营管理及营销推广的系统化运作,会形成自身的度假品牌,在一定的区域内会逐渐形成品牌号召力,形成连锁运营模式,通过模式复制获取更大的品牌效益。

 

2.农民——最直接的受益者

 

度假乡居模式中,农民是最直接的受益者。其收入来源主要分为三部分,即租金收入、分红收入及工资收入。

 

(1)租金收入

农民将闲置土地(宅地)、房屋等资产以租赁的形式流转,果园、农园等的经营权也可一并外包,农民每年收取租金。比如山里寒舍,提供给农民的每个宅院年租金为6000元,每亩耕地年租金1000元,每5年递增5%;果园等的租金每5年递增20%。

(2)分红收入

村民可通过房产、土地等方式入股,成为股东,每年不仅有固定的租金,年底还能按入股多少和项目的效益获取一定的分红。入股分红有助于社区居民的持续参与。

(3)工资收入

度假乡居模式的开发建设为当地居民提供了大量的就业机会,推动村民就地就业的进程。随着大量工作岗位的释放,如客房服务、安保巡逻、卫生保洁、农场耕作、果树管护等,为村里的原住居民和在外打工的农民提供就业岗位,成为挣工资的新型农民。

 

3.乡村——推动乡村升级发展

 

度假乡居模式的建设过程中,会同时推进乡村公共交通、供水供电、垃圾和污水处理、通讯信息和劳动就业服务等体系的建设,推动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升级,使现代、文明的生活方式与农村田园牧歌式的传统生活方式得到有机的融合,促进乡村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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