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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上半年土地政策
发布时间:2010-08-03 00:00:00

2010年上半年土地政策

国务院:严禁向落后产能项目供应土地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月20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

      会议指出,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迫切要求,也是推进节能减排、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需要。近年来,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在部分领域取得积极进展,但一些重点行业落后产能比重大的问题仍然比较严重。必须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及必要的行政手段,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发挥市场作用,努力营造有利于落后产能退出的市场环境;坚持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法律法规的约束作用和技术标准的门槛作用,依法淘汰落后产能;落实目标责任,明确部门、地方政府和企业的任务,强化政策约束和政策激励,建立健全促进落后产能退出的政策体系。

国土部:经适房廉租房用地比例不得低于70%

      1月14日,国土资源部下发《关于改进报国务院批准城市建设用地申报与实施工作的通知》,为保证城市用地及时审查报批,提高用地报批效率,促进土地合理利用,进一步改进有关工作,缩短城市建设用地申报与实施周期。同时,城市申报住宅用地的,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和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占住宅用地比例不得低于70%;征地率或供地率未达到规定要求的,按其中较大的差值,等比例扣减申报用地规模。

国土部:违规用地黑幕重重刻不容缓推进督察工作

      25日下午,国土资源部公布了2009年例行督查结果。结果显示,一些地方违法违规用地情况仍然比较严重,例如:“横店圆明园违法用地案”中,浙江东阳县横店“重建圆明园”项目非法用地3096亩,其中包括基本农田1057.4亩,国土资源部已经叫停了该项目,并冻结了东阳市土地利用指标半年。

      国家土地副总督察甘藏春明确表示,2010年国土资源部开展的“双保”行动重点有所变化:今年将调结构放在第一位。从2008年底的“保增长、保红线”到如今的“调结构、保红线”,2010年开局,“双保行动”重心转移,也许将成为紧缩性土地的前兆,土地督察工作推进刻不容缓。

银监会收紧房地产信托 禁止流向土地储备

      春节前夕,银监会下发了《关于加强信托公司房地产信托业务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再次收紧房地产信托。《通知》明确指出,信托公司不得以信托资金发放土地储备贷款。

      土地储备贷款是指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土地收购及土地前期开发、整理的贷款。同时,银监会进一步提高了对信托公司发放贷款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要求,明确要求信托公司发放贷款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必须满足“四证”齐全、开发商或其控股股东具备二级资质、项目资本金比例达到国家最低要求等条件。

国土部:住房用地计划公布前不得出让住房用地

      在今年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没有编制公布前,各地不得出让住房用地。国土资源部将于4月上旬向社会公布各地住房及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将加大计划落实情况检查监管力度。这是国土资源部副部长贠小苏昨日在国土资源系统视频会议上做出的要求。

      贠小苏要求各地要切实做好以住房为主的房地产供地计划。要明确并适当增加总量,要以制定的2010-2012年住房建设规划或提供的城市居民住房调查统计情况为基础,进一步明确年度房地产用地供应总量。在今年土地利用计划下达后,统筹新增和存量,以前五年年均供地量为基础并适当增加。他强调,要把《政府工作报告》中确定的今年300万套保障性住房、280万套棚户区改造任务,在各地供地计划中落实。  

国土部:空闲宅基地未利用不得新批建设用地

      针对部分地区存在的已审批宅基地利用不充分,空闲地、闲置宅基地和未利用地较多的现象,国土部近日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凡村内有空闲宅基地未利用的,不得审批新增建设用地。

      通知要求,各地合理确定村庄宅基地用地布局规模,防止出现新的“城中村”;合理确定中心村和新村建设用地规模,指导农民住宅和村庄建设按规划有序进行。同时改进农村宅基地用地计划管理方式,严格宅基地面积标准。农民新申请的宅基地面积,必须控制在规定的标准内。

      国土部同时要求,各地落实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逐步引导农民适度集中居住。有条件的地方可有步骤地推进农村居民点撤并整合和小城镇、中心村建设,引导农民居住建房逐步向规划的居民点自愿、量力、有序集中。

国土部出台19条房地产用地整治风暴将起

      70%供地用于保障性和中小套型住房、有条件的地方探索房地产用地出让预申请制度、实施住房用地开发利用申报制度、开展房地产用地突出问题专项检查……3月10日,国土资源部出台整治房地产用地的专项文件——《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自本月起掀起一场“房地产土地调控风暴”。

      通知全文近五千字,涉及五个方面,共19条,主要是落实“国11条”精神,增强土地政策参与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的针对性和灵活性,增加保障性为重点的住房建设用地有效供应,提高土地供应和开发利用效率,促进地产市场健康平稳有序运行。国土部明确,自今年3月至7月,在全国组织开展对房地产用地突出问题的专项检查。从2010年4月1日起,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建立房地产用地开竣工申报制度。

国土资源部:开发商拿地须先缴20%保证金

      国土资源部11日下发了《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土地出让的各个环节制定了更加严格和细致的要求。《通知》规定,土地出让最低价不得低于出让地块所在地级别基准地价的70%,竞买保证金不得低于出让最低价的20%。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终止供地、不得退还定金。

      同时通知还要求各地要确保保障性住房、棚户改造和自住性中小套型商品房建房用地,确保上述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要严格控制大套型住房建设用地,严禁向别墅供地。

国土部拟出新规 落实最严格土地管理制度

    5月24日,国土部起草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家和省级重点项目建设用地服务和监管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目前正在送各部门签发,将以部门联合发文的形式印发实施。另外,针对当前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过程中面临的实际困难,国土部24日还公布了《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同日,国土部部长徐绍史表示,国土部将积极参与房地产调控,确保保障房用地计划落实。

土地增值税从严清算 有望成房地产调控利器

      国家通过土地增值税清算来调控房地产市场的思路日渐明晰。在“新国十条”和各地细则均提及要加大土地增值税清算力度之后,国家税务总局26日发布《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土地增值税清算过程中若干计税问题。土地增值税将和土地、信贷等方面的政策措施一起,形成房地产调控的“组合拳”。

国税局划定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底线 最低1%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通知,划定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最低限。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从严清算土地增值税通知,对外公布了增值税的征缴计算、减免扣除等部分实施细则。除保障性住房外,东部地区省份预征率不得低于2%,中部和东北地区省份不得低于1.5%,西部地区省份不得低于1%,各地要根据不同类型房地产确定适当预征率。

                          十部委整治重点项目建设违法用地

      国土资源部、发改委等10部委日前联合下发通知,要求整治重点项目建设违法用地。通知表示,将建立“违法用地项目清单”,进而对其在投资安排、建设项目环评、建设项目招投标等方面予以限制。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家和省级重点项目用地服务和监管,对已通过用地预审并经有关部门审批、核准的重点项目,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提前介入,按规定时限组织用地报批。对于急需开工建设的控制性工程,在确保被用地单位和被征地农民得到依法合理补偿的前提下,帮助申请办理先行用地手续。要建立重点项目用地审批快速通道,实行限时审批,加快推进并联审批制度,缩短审批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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