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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被国家正式批准为我国第三个
发布时间:2007-06-11 00:00:00

成都被国家正式批准为我国第三个"新特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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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市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已获国务院正式批准,成为继上海浦东新区和天津海滨新区之后又一个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9日下午,成都市人民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这一可喜的消息。

    四年来,成都统筹城乡发展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开创了城乡同发展共繁荣的可喜局面。2006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750亿元,比2002年增长65.8%,全口径财政收入489亿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278.4亿元,比2002年分别增长2.2倍和2.1倍,去年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4905元,比2002年增长了45.2%,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从2002年的2.66:1缩小到2006年的2.61:1,城乡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得到遏制。

    6月7日,国家发改委下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准重庆市和成都市设立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通知》,明确:国务院同意批准设立成都市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同时要求成都市和重庆市要从实际出发,根据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的要求,全面推进各个领域的体制改革,并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率先突破,大胆创新,尽快形成统筹城乡发展的体制机制,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也为推动全国深化改革,实现科学发展与和谐发展,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

    国务院批准设立成都市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是国家对成都统筹城乡发展实践的高度肯定,是推动中西部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同时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成都加快发展的重大历史机遇。下一步,成都市将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指示和国家加快建设成都市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要求,尽快制定完善综合配套试验区的具体实施方案,报国务院审批,将重点在统筹城乡规划,建立城乡统一的行政管理体制、覆盖城乡的基础设施建设及其管理体制、城乡均等化的公共服务保障体制、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城乡统一的户籍制度,以及健全基层自治组织、统筹城乡产业发展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率先突破,通过改革探索,加快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协调发展,努力为全省和全国深化改革,实现科学发展与和谐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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